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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,路灯行业的内涵不断丰富,在优化城市环境、提升城市形象、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。经过52年,特别是改革二十多年来的发展,无锡路灯行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路灯行业的地位和和作用也有了很大提高。
当前,路灯行业面临着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“两大改革”形势。公用行业市场化和投资多元化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。这两大改革形势涉及到路灯行业的体制、配套政策、资金保障、动作机制等深层次的问题,前无先例,近无借鉴。对我们而言,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。无锡路灯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,在兄弟单位的帮助下,吸取经验教训,积极探索尝试。
一、对事业单位改革和公用行业改革形势的认识
城市公共照明行业主要隶属于供电或建设两大系统。建设系统中,或属建设局、市政公用事业局、城市管理局,此类多为事业编制。在市政公用行业改革不断加快,事业单位机制转换的过程中,在建设系统的路灯单位相对供电系统来说,遇到的变化和问题相对较多。
当前事业单位改革,主要是两大途径:一是分类改革,调整结构;二是创新机制,强化管理。就全国而言,事业单位分为如下三类:一是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、为政府服务的事业单位,二是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、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;三是承担着中介沟通职能、为市场和企业服务的事业单位。路灯行业属于第二类。从行业实际出发,路灯事业单位的功能决定了其存在的必要性,否则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。在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过程中,它与燃气、自来水等不同,具有较大特殊性,不存在收费。投资大,缺乏直接的经济收益,投资多元化具有一定的难度。路灯网络的运行监控管理,有较强的专业性,安全问题至关重要。以上问题构成了我们路灯行业改革的大背影。
二、路灯发展过程中的现状问题
第一,长期以来,路灯以工程建设收入补贴养护维修,解决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,形成了“管养建一体”的格局。在“管建合一”的运行模式下,客观上我们也偏重建设,忽略了规划、验收等专业管理职能。长期以来,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,路灯管理处被误解为简单的建设单位,其专业管理作用得不到发挥。"管建合一“的运行模式,也给人们留下了”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”的印象。有人甚至认为:应当将路灯管理单位完全改制为企业。
第二,城市公共照明事业的发展,使“路灯”概念不断延伸,范围日益扩大。公共照明由过去单一道路照明向综合化、品位化的城市公共照明(景观照明、构筑物照明、广告标识照明等)发展。城市公共照明涉及“电学、光学、美学、力学、建筑、机械、计算机”等科学知识,在规划、设计、材料、施工、安全方面的要求更高。人们在日常活动过程中,与路灯和亮化设施接触更多,在网络运行和用电安全方面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。从专业角度讲,路灯行业更加需要贯彻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,重视安全问题。
第三,随着公用行业市场化的不断深入,专业监管缺位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,无锡也进行了市场化的尝试与探索。由于对路灯专业管理认识的偏差,加之路灯单位自身偏重建设,路灯市场中缺乏专业、规范的管理、监控,存在一定问题。有些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纷纷进入。施工人员受聘于无资质或低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,施工人员缺乏电气专业知识、无证上岗、违章操作、使用劣质电气产品等现象时有发生。照明工程的质量 、安全缺乏长效、系统的监管。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。从媒体报道和路灯行业会议我们也了解到,国内大中城市常有路灯触电伤亡事故发生。因此,在既要市场开放,又要在管理监控的条件下,需要对路灯行业的专业监管作用进行全面的理解和认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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